除了酒吧、KTV等场所可能会因未授权使用而侵犯音像作品知识产权外,我们还有哪些日常行为可能会侵犯知识产权?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相关方面的律师。
快餐厅背景音乐要不要付费?
律师表示,除了酒吧、KTV等点唱系统外,经营性场所播放背景音乐也需获得授权。2014年,中音著协将餐饮连锁企业老娘舅告上了法庭,原因就是老娘舅中式快餐厅内播放了未经授权的音乐。在法院的调解下,浙江老娘舅餐饮有限公司支付了版权费。
中音著协负责浙江地区业务的吴女士表示,播放的背景音乐提高了经营场所的环境,会提高经营效果带来经济收益,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,未经授权在经营场所播放背景音乐,也属于侵权。
长途大巴上能播放影视作品吗?
我们经常看到,在长途大巴上会播放影视作品。律师认为,这种情形可比照经营场所播放音乐的情形,大巴的运营公司需事先获取授权,才能播放相应的影视作品。未经许可就播放属侵权行为。
大妈跳广场舞放音乐要授权吗?
我们经常看到大妈跳广场舞,这种情况要授权吗?律师解释,若广场舞的行为涉及盈利,就需要向版权方获得授权。而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,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,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,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,且未以其他形式侵害著作权人权益,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。
也就是说,广场舞的组织者若向广场舞参与者收费,或开展教舞等活动,需获取舞蹈音乐的授权。若不以盈利为目的开展广场舞活动,法律未作明文禁止,就可以免费使用。
把音乐分享给朋友侵权吗?
生活中,我们常与朋友分享自己喜欢的音乐。律师解释,根据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第四十八条的相应规定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。至于欣赏方面,则无相应的法律规定。
也就是说,让朋友听听没关系,但若是复制一份给朋友,就构成侵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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